【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南區(第3次公告)及北三區(第2次公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及教育
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類別及名額:心理師2名。
(二)工作時間:自契約簽訂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
1.本縣南區玉里鎮、卓溪鄉、富里鄉為主,支援縣內其他學校為輔,1名。
2.本縣北三區吉安鄉、壽豐鄉為主,支援縣內其他學校為輔,1名。
(四)報名時間:106年7月13日至106年7月21日(以當天送達為準)。
(五)考試時間:本(106)年7月26日。
(六)甄試方式:
1.口試(20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25分鐘)
(七)錄取名額:
心理師正取2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5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檔案:南區三招及北三區二招簡章.doc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附件一: 南區(第3次公告)及北三區(第2次公告)106.7.11.doc

林芳瑜   2017/7/11 下午 03:28:51 公告

【甄選公告】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南區(第2次公告)及北三區(第1次公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結果。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業於本(106)年7月8日上午辦理完竣。
三、甄選結果:從缺。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
附件檔案:無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

林芳瑜   2017/7/11 下午 02:50:20 公告

【公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106年南區(第2次公告)及北三區(第1次公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考試時程表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考生注意事項(如附件):
1.請於考前二十分鐘到會場等候室,在等候室中考生請勿交談。
2.實務考題於考前20分鐘抽題目及準備。
3.實務考題請交給實務會場之服務人員,試題請勿攜出會場,或與其他應試人員討論。
4.報到時間超過十分鐘仍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
5.考試時間鈴聲控制,實務考試時間二十五分鐘,演練十五分鐘,演練結束前三分鐘(12分
鐘)一短鈴,時間到(15分鐘)二短鈴;實務理論與技巧討論十分鐘,時間結束時(25分)三短
鈴;口試考試時間為二十分鐘,結束前三分鐘(17分鐘)一短鈴、時間到時(20分鐘)二短鈴。
6.實務演練部分:考生一進場待試場人員確認身分後,交回實務考題,即開始進行實務考
試。
7.青少年演練備有圖晝紙及黏土等媒材供使用。
附件檔案:106南區2及北三區1考試時程表106.7.6.pdf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附件一: 106南區2及北三區1考試時程表106.7.6.pdf

林芳瑜   2017/7/6 上午 10:00:23 公告

【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南區(第2次公告)及北三區(第1次公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
人員設置辦法及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
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類別及名額:心理師2名。
(二)工作時間:自契約簽訂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
1.本縣南區玉里鎮、卓溪鄉、富里鄉為主,支援縣內其他學校為輔,1名。
2.本縣北三區吉安鄉、壽豐鄉為主,支援縣內其他學校為輔,1名。
(四)報名時間:106年6月26日至106年7月4日(以當天送達為準)。
(五)考試時間:本(106)年7月8日。
(六)甄試方式:
1.口試(20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25分鐘)
(七)錄取名額:
心理師正取2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5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檔案:南區(第2次公告)及北三區(第1次公告)106年簡章.doc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附件一: 南區二招及北三區一招簡章公告版106.6.26.doc

林芳瑜   2017/6/26 上午 09:21:26 公告

【甄選公告】花蓮縣政府106年南區及國風國中第一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結果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一、依據國民教育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
置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業於本(106)年6月4日上午辦理完竣。
三、錄取人員名單如下(依成績高低,由上而下),無備取人員:
(一)正取一:許雅芳。
(二)正取二:朱怡靜。
四、錄取人員請於本(106)年7月14日(星期五)前至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及縣府報到。
五、報到所需相關文件:
(一)錄取通知。
(二)服務地點志願填表(另行mail,本表請於填妥並核私章後,先行於6月15日下午5時前傳
真至03-8546201,並於傳真後電洽中心(03-8532774)確認)
(三)國民身份證。
(四)勞健保轉出單。
六、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
附件檔案:無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

林芳瑜   2017/6/13 下午 02:29:46 公告

【公告】花蓮縣政府106年南區及國風國中第一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考試時程表

花蓮縣政府106年南區及國風國中第一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考試時程表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1.考試時程表及注意事項(如附件)。
2.請報名人員準時於報到時間,至指定地點報到,參加甄選。
3.報到後請於等候室準備,在等候室中考生請勿交談。
4.洽詢電話:03-8532774、 03-8462860#227

附件一: 106南區及國風第一招考試時程表106.6.1.pdf

林芳瑜   2017/6/2 上午 08:12:47 公告

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南區及國風國中第1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甄選簡章

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南區及國風國中第1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
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10條。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三)教育部補助國民中小學國民中學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
點。
二、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
(二)無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第八條規定情事
者。
三、甄選類別、名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類別及名額:心理師2名。
(二)工作時間:自契約簽訂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
1.本縣南區玉里鎮、卓溪鄉、富里鄉為主,支援中區為輔,1名。
2.本府所屬學校(國風國中)為主,支援北區學校為輔,1名。
(四)工作內容與標準:
1.個別心理諮商、心理衡鑑及諮商評估:提供學校轉介三級之學生個別心理諮商,平均每週
進行約12至15人次之學生諮商工作。
2.教師及家長諮詢:提供接受心理諮商學生之教師及家長一個月一至二次之諮詢服務。
3.駐區內學生個案研討之參與、支援輔導教師專業培訓、開案及結案之評估、以及提供學區
內國中小教師及家長專業諮詢以及後續學生處遇計畫之建議。
4.危機介入之支援及諮詢:支援學校二級輔導教師進行校內危機介入以及提供專業諮詢。
5.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應積極參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學校院或推展社政輔導之機構、
團體辦理之業務相關在職進修課程每年至少十八小時;每年每人應至少接受十八小時之團
督;必要時另行自聘個別督導。
6.接受縣(市)政府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7.其它由縣(市)政府指派與學生輔導諮商相關之工作。
(五)待遇: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四、應徵資格: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並領有國內心理師證照。
(二)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三)具兒童青少年諮商相關經驗尤佳。
五、報名時間:106年5月15日至106年5月21日。
六、報名內容及方式:
(一)備齊送審資料:以下資料等影本各6份依序裝訂成冊(證件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
不受理補件)。
1.繳交報名表,於填妥資料後並應簽名或加蓋私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經歷證件、心理師證照影本(專職工作年資請附證明)。
4.與兒童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訓練及經驗證明
5.公務人員履歷表
6.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請附相關證明(無此項者免附)
7.限時掛號信封一份(限用標準信封並加貼郵資32元),請詳細書寫考試結果通知單受信人之
姓名、地址。
8.准考證報名當天發給,考試編號以電話另行通知,考試時程請於6月2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
球資訊網處務公告查詢,6月2日前未獲電話通知者請電洽花蓮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聯絡電
話:(03)8532774、8532370。若無接獲電話通知且又未電洽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者,視同放棄應考資格。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截止日為106年5月21日(郵戳為憑),請備齊以上資料逕寄花
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並於信封註明「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報
名」。聯絡電話:(03)8532774、8532370。
七、考試時間:本(106)年6月4日,詳細資訊請於本年6月2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
處務公告查詢。
八、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甄試方式:
1.口試(20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25分鐘)
(二)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於6月2日下班前將面試時間及地點
公告於本府教育處首頁—處務公告(http://www.hlc.edu.tw)。請各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
閱。
九、錄取名額:
心理師正取2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5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十、經甄選錄取人員由本府核准始行生效。
備註:報名相關表單詳如附件。

附件一: 南區及國風專輔人員106年1招簡章106.5.11.doc

林芳瑜   2017/5/12 下午 01:33:27 公告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6學年度兼職實習心理師甄選錄取名單

【公告】106學年度兼職實習心理師甄選
錄取名單:
黃勗瑞、劉見柔,共二名。
請於4月26日至4月28日上午8至12時、
下午1至5時至中心報到,逾時視同放
棄。有任何問題請來電連繫。TEL:03-
8532774

林芳瑜   2017/4/18 上午 09:24:13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