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09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三民國中、玉東國中) 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結果
1.花蓮縣政府109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
甄選無人報名。
1.花蓮縣政府109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
甄選無人報名。
1.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接收轉介單的信箱更動為counseling.hlc@gmail.com黃督導。
2.轉介單已更新,請自行下載使用。
附件一: 轉介單修訂(確定版)10909.doc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
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社工師2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三民國中或玉東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國中小學生。
(四)報名時間:109年9月30日至109年10月12日(通訊報名),地址:97342花蓮縣吉安鄉
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收。連絡電話:03-8532774。
(五)考試日期:109年10月16日(星期五)上午,考試地點在花蓮縣輔諮中心光復分中心(位
於光復國小)。
(六)甄試方式:
1.家長晤談演練(50%)(25分鐘)
2.推行區域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內容計畫及口試(50%)(20分鐘)
(七)錄取名額:社工師正取2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
人
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109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
簡章供參。
附件一: 109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1090918.docx
附件二: 109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1090918.pdf
時間:109年7月31日星期五
地點: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位於宜昌國小)
請報名人員詳閱附件,依表列時間報到
親愛的夥伴,您好:
感謝您這段時間對學生的付出以及與本中心的合作,為了讓本中心的服務更臻
完善,請您提供寶貴的意見,作為我們日後改進業務之參考,感謝您的協助,
並祝您生活、工作順心,謝謝! 109.5.04
109年7月15日以前需填寫的對象:
(一)個案學校行政人員及導師
108學年度第二學期休業式前,評估欲結案的個案學校行政人員及導師。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系統合作學校行政人員及導師回饋表填寫網址: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xfh0cFf-Edm-
8pyrWfK7TWKR_oExv7rvT-HH35lHe3I/edit?ts=5eafb096
亦可用智慧型手機掃描QRcode填寫。(左上方QRcode條碼)若有任何問題請洽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03-8532774
(二)個案學生
108學年度將結案的個案,請學校個管人員協助至下載區下載回饋表,請學生
填寫後,在109年7月15日前,將紙本回饋表交給專輔人員。謝謝合作!
109年度偏遠地區學校(東里國中、瑞穗國中;第5次公告)及國風國中(第1次公告)專業輔導
人員(心理師)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
1、一般地區心理師1名。
2、偏遠地區學校心理師2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
1.一般地區
本縣所屬學校(國風國中)為主,支援北區學校為輔。
2.偏遠地區學校
本縣所屬學校(東里國中、瑞穗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國中小學生。
(四)報名時間:109年7月21日至109年7月27日。
(五)考試時間:本(109)年7月31日。
(六)甄試方式:
1.口試(20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25分鐘)
(七)錄取名額:心理師正取3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
人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109年度偏遠地區學校(東里國中、瑞穗國中;第5次公告)及國風國中(第1次公告)
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09年度偏遠地區學校(東里國中、瑞穗國中;第5次公告)及國風國中(第1次公告)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doc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業於本(109)年6月6日上午辦理完竣。
三、甄選結果:無符合錄取標準者。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處學館科承辦人(賴玟羽TEL:03-8462860#227)。
因應本中心預計進行耐震補強工程,聯繫方式異動如下:
一、有關轉介三級服務相關事項諮詢,請洽輔諮中心黃云貞督導,電話:8462860#369或239
二、有公務聯繫請撥: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電話:03-8532774;03-853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