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106年中區(第3次公告)及南區(第7次公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考試時程表

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考生注意事項(如附件):
1.請於考前二十分鐘到會場等候室,在等候室中考生請勿交談。
2.實務考題於考前20分鐘抽題目及準備。
3.實務考題請交給實務會場之服務人員,試題請勿攜出會場,或與其他應試人員討論。
4.報到時間超過十分鐘仍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
5.考試時間鈴聲控制,實務考試時間二十五分鐘,演練十五分鐘,演練結束前三分鐘(12分
鐘)一短鈴,時間到(15分鐘)二短鈴;實務理論與技巧討論十分鐘,時間結束時(25分)三短
鈴;口試考試時間為二十分鐘,結束前三分鐘(17分鐘)一短鈴、時間到時(20分鐘)二短鈴。
6.實務演練部分:考生一進場待試場人員確認身分後,交回實務考題,即開始進行實務考試。
7.青少年演練備有圖晝紙及黏土等媒材供使用。
附件檔案:106中區3及南區7考試時程表106.9.29.pdf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附件一: 106中區3及南區7考試時程表106.9.29.pdf

林芳瑜   2017/9/29 下午 02:47:29 公告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6學年度第一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6學年度第一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如附件。

附件一: 輔諮中心106學年度第一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106.9.11.doc

林芳瑜   2017/9/11 下午 01:19:33 公告

【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南區(第6次公告)及中區(第2次公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及教育
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類別及名額:心理師2名。
(二)工作時間:自契約簽訂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
1.本縣南區玉里鎮、卓溪鄉、富里鄉為主,支援縣內其他學校為輔,1名。
2.本縣中區鳳林鎮、萬榮鄉、光復鄉、瑞穗鄉為主,支援縣內其他學校為輔,1名。
(四)報名時間:106年9月6日至106年9月13日。(以當天送達為準)。
(五)考試時間:本(106)年9月16日。
(六)甄試方式:
1.口試(20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25分鐘)
(七)錄取名額:
心理師正取2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5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檔案:南區(第6次公告)及中區(第2次公告).doc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附件一: 南區第6次公告中區第2次公告簡章106.9.6.doc

林芳瑜   2017/9/6 下午 02:20:40 公告

【重要公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個案轉介流程

【重要公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個案轉介流程
步驟一:
1.評估個案是否需要三級處遇,案主及家長是否同意。
2.校內已進行4次以上關懷性晤談。
3.校內已召開個案會議確認轉介諮商中心。
4.危機個案可先電話聯繫03-8532774轉108找中心督導。
步驟二:
1.至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三級處遇轉介系統/下載區/學校相關文件/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
中心轉介單範本空白,下載轉介單,填寫完成存檔為OO國小(中)OOO(案主代號)三級轉介單,
例如:時代國中王小陸三級轉介單,檔案依個案身分證字號加密(英文字母大寫)。E-MAIL到
shufenchen104@gmail.com。
2.致電中心03-8532774轉108中心督導或轉105行政助理,確認收到轉介單,並告知學生代
號及身分證字號。
3.中心收到轉介單後一週內以e-mail及電話連繫。轉介評估結果有:
(1)轉介通報資料不齊無法評估,請補齊。
(2)將由輔諮中心社工師協助處遇。
(3)將由輔諮中心心理師協助介入,提供諮商評估或定期諮商。
(4)建議由校方認輔該生。
(5)建議轉介其他資源。
4.確定派案後由學校個管人員告知校長、主任、案主及家長,心理師或社工進場時間。
5.至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三級處遇轉介系統/下載區/學校相關文件/個別諮商同意書,下
載同意書並填妥。
6.依輔諮中心回覆聯繫所派諮商心理師。
步驟三:持續協助安排諮商事宜(如:場地、時間、親師諮詢),並將相關事項登載於校內諮商
輔導表單中。

附件一: (三-1)105學年起花蓮輔諮中心三級個案轉介流程.doc

林芳瑜   2017/8/31 下午 03:55:04 公告

【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南區(第5次公告)及中區(第1次公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及教

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類別及名額:心理師2名。
(二)工作時間:自契約簽訂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
1.本縣南區玉里鎮、卓溪鄉、富里鄉為主,支援縣內其他學校為輔,1名。
2.本縣中區鳳林鎮、萬榮鄉、光復鄉、瑞穗鄉為主,支援縣內其他學校為輔,1名。
(四)應徵資格:
1.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並領有國內心理師證照。
2.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並具有國內心理師考照資格者,錄取後
限分發南區(第5次公告)。
3.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4.具兒童青少年諮商相關經驗尤佳。

(五)報名時間:106年8月30日至106年9月5日。(以當天送達為準)。
(六)考試時間:本(106)年9月8日。
(七)甄試方式:
1.口試(20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25分鐘)
(八)錄取名額:
心理師正取2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5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檔案:南區(第5次公告)及中區(第1次公告).doc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附件一: 南區(第5次公告)及中區(第1次公告)106.8.30.doc

林芳瑜   2017/8/30 上午 11:45:24 公告

【甄選公告】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南區(第4次公告)及北三區(第3次公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結果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業於本(106)年8月16日上午辦理完竣。
三、錄取人員名單如下(依成績高低,由上而下),無備取人員:
(一)正取:李迦芮。
四、錄取人員請於本(106)年9月22日(星期五)前至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及縣府報到。
五、報到所需相關文件:
(一)錄取通知。
(二)服務地點志願填表(另行mail,本表請於填妥並核私章後,先行於8月28日下午5時前傳
真至03-8462776)
(三)國民身份證。
(四)勞健保轉出單。
六、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
附件檔案:無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林芳瑜   2017/8/24 下午 01:51:30 公告

《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106年南區(第4次公告)及北三區(第3次公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考試時程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考生注意事項(如附件):考試地點位置圖請詳閱附件!
1.請於考前二十分鐘到會場等候室,在等候室中考生請勿交談。
2.實務考題於考前20分鐘抽題目及準備。
3.實務考題請交給實務會場之服務人員,試題請勿攜出會場,或與其他應試人員討論。
4.報到時間超過十分鐘仍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
5.考試時間鈴聲控制,實務考試時間二十五分鐘,演練十五分鐘,演練結束前三分鐘(12分
鐘)一短鈴,時間到(15分鐘)二短鈴;實務理論與技巧討論十分鐘,時間結束時(25分)三短
鈴;口試考試時間為二十分鐘,結束前三分鐘(17分鐘)一短鈴、時間到時(20分鐘)二短鈴。
6.實務演練部分:考生一進場待試場人員確認身分後,交回實務考題,即開始進行實務考
試。
7.青少年演練備有圖晝紙及黏土等媒材供使用。
附件檔案:106南區4及北三區3考試時程表106.8.14.pdf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附件一: 106南區4及北三區3考試時程表106.8.14.pdf

林芳瑜   2017/8/14 上午 11:48:13 公告

【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106年度南區(第4次公告)及北三區(第3次公告)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
辦法及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類別及名額:心理師2名。
(二)工作時間:自契約簽訂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
1.本縣南區玉里鎮、卓溪鄉、富里鄉為主,支援縣內其他學校為輔,1名。
2.本縣北三區吉安鄉、壽豐鄉為主,支援縣內其他學校為輔,1名。
(四)報名時間:106年7月25日至106年8月10日(以當天送達為準)。
(五)考試時間:本(106)年8月16日。
(六)甄試方式:
1.口試(20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25分鐘)
(七)錄取名額:
心理師正取2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5
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檔案:南區四招及北三區三招簡章.doc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附件一: 南區四招北三區三招簡章.doc

林芳瑜   2017/7/25 上午 11:14:09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