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第二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

【公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第二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如附件。

附件一: 輔諮中心105學年度第二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doc

林芳瑜   2017/2/2 下午 01:12:40 公告

【公告】本系統學校登入權限將於105年12月1日正式移除

配合「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本系統自105學年度起,調整為僅供本縣專任
專業輔導人員(輔諮中心心理師、社工師)三級處遇紀錄使用。學校登入權限將
於105年12月1日正式移除,學校仍可瀏覽及下載網站相關資源。轉介流程請見
105.8.30公告說明或洽中心督導。謝謝合作!

林芳瑜   2016/11/15 下午 04:29:31 公告

【公告】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第一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第一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如附件。

附件一: 輔諮中心105學年度第一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105.9.2再修版.doc

林芳瑜   2016/9/5 上午 09:21:38 公告

105學年度起輔諮中心三級處遇轉介流程

【公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個案轉介流程
步驟一:
1.評估個案是否需要三級處遇,案主及家長是否同意。
2.校內已進行4次以上關懷性晤談。
3.校內已召開個案會議確認轉介諮商中心。
4.危機個案可先電話聯繫03-8532774轉108。
步驟二:
1.至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三級處遇轉介系統/下載區/學校相關文件/學校轉介三級處遇
相關表單/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轉介單範本空白,下載轉介單,填寫完成存檔為OO國小
(中)OOO(案主代號)三級轉介單,例如:時代國中王小陸三級轉介單,檔案依個案身分證字
號加密。E-MAIL到shufenchen104@gmail.com。
2.致電中心03-8532774轉108中心督導或轉105行政助理,確認收到轉介單,並告知學生代
號及身分證字號。
3.中心收到轉介單後一週內以e-mail及電話連繫。轉介評估結果有:
(1)轉介通報資料不齊無法評估,請補齊。
(2)將由輔諮中心社工師協助處遇。
(3)將由輔諮中心心理師協助介入,提供諮商評估或定期諮商。
(4)建議由校方認輔該生。
(5)建議轉介其他資源。
4.確定派案後由學校個管人員告知校長、主任、案主及家長,心理師或社工進場時間。
5.至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三級處遇轉介系統/下載區/學校相關文件/學校轉介三級處遇
相關表單/個別諮商同意書,下載同意書並填妥。
6.依輔諮中心回覆聯繫所派諮商心理師。
步驟三:持續協助安排諮商事宜(如:場地、時間、親師諮詢),並將相關事項登載於校內諮
商輔導表單中。

附件一: 105學年起花蓮輔諮中心三級個案轉介流程.doc

林芳瑜   2016/8/30 上午 10:33:05 公告

【公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兼職實習心理師甄選結果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兼職實習心理師甄選結果
一、北區2名:陳葦慈、楊晴晴(依准考證號碼)。
二、中區1名:王曉玲。
三、請錄取人員於105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5時,至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
中心(位於
宜昌國小)辦理報到事宜;逾時未報到,視同放棄。

林芳瑜   2016/4/25 下午 03:44:22 公告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兼職實習心理師考試時程表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兼職實習心理師考試時程表,日期105年4月23日,
請詳閱附件。

附件一: 105.4.23兼職實習甄選時程表.doc

林芳瑜   2016/4/21 上午 08:43:20 公告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第2次招募甄選公告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
第2次招募甄選公告
一、實習對象
修畢諮商心理學相關課程及兼職實習,符合碩三全職實習資格者,北區1名。
二、實習期間
自105年7月1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實習以一年為期。
三、實習項目
全職實習之必要實習項目如下:
(一)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二)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三)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的施測與解釋)。
(四)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
(五)學生諮商輔導中心專業行政工作,含每週一次的例行會議、參與中心或學校之個案研
討、諮商專線諮詢電話服務、及其他諮商輔導相關業務。
全職實習生從事前項第一、二、三款之實習時數,一年至少360小時以上;此360小時不含記
錄時間。
四、實習地點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實習;學生諮商以到校服務為原則。
五、督導與考核
(一)團體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每週平均至少2小時的團體督導或研習,內容限於本中心辦
理之團體實務督導、在職訓練課程、專案會議、個案研討、研習或經本中心核可的外部諮商專
業課程與活動。
(二)個別諮商實務督導:每週需自行尋找外聘專業督導至少1小時,全年合計至少50小
時,且自行負擔督導費用。
(三)考核內容包括個案報告、心理評量與衡鑑報告、實習記錄、實習心得報告等。全職實
習及格者之實習證明書應由實習機構及授課系所共同認可。
六、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應填妥申請表(如附件),檢附相關文件向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經甄
選核定後以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應徵所需相關文件
1.研究所學分成績單
2.履歷表
3.自傳
4.實習計畫書
5.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6.其他有助於遴選之相關資料
(三)請將上述文件備妥,於信封上註明全職實習申請,於4月22日下午5點前親送或委託送
至本中心,若採掛號郵寄以4月22日郵戳為憑。
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連絡電話:03-8532774
七、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甄選日期及地點:4月30日星期六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
(二)結果公告時間:5月2日下午5點於本中心網站。
(三)甄選辦法:以面試方式為主,面試包含二個部分,一為口試;二為演練
1.口試時間25分鐘,占總分數40%
2.演練包含二部分
(1)兒童諮商實務:演練15分鐘,個案概念化10分鐘,占總分數30%
(2)青少年諮商實務:演練15分鐘,個案概念化10分鐘,占總分數30%
(四)成績低於80分則不錄取。

附件一: 105全職實習心理師實習公告二招105.4.14.doc

林芳瑜   2016/4/14 上午 10:54:21 公告

【公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北區全職實習心理師甄選結果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北區全職實習心理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北區正取一名:黃柏菘;備取一名:張淑亭。
二、正取人員請於3月25日星期五中午12時以前,至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辦理報到事宜;逾
時未報到,視同放棄。

林芳瑜   2016/3/21 下午 03:08:08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