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第8次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時程表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管科
說明:一、依據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辦理。
二、甄選時程、應考注意事項及交通位置圖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管科
說明:一、依據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辦理。
二、甄選時程、應考注意事項及交通位置圖詳如附件。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及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業於本(101)年7月2日上午辦理完竣。
三、錄取人員名單及類別如下,無備取人員:王虹雯,諮商心理師。
四、錄取人員請於本年7月23日(星期一)上午10時至本府教育處學務管理科辦理報到事宜。
五、報到所需相關文件:
(一)錄取通知。
(二)國民身份證。
六、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學管科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及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類別及名額等:
(一)學諮中心社工師1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指定地點。
三、報名時間:101年7月16日至101年7月25日(郵戳為憑)。
四、考試時間:本(101)年8月2日。
五、未竟事宜詳如附件。
附件一: 花蓮縣簡章正式簽呈第8次公告.doc
如附件
錄取全職實習心理師沈珮熒一名
請於6月29日上午9點至輔諮商中心報到
完成報到手續,並參與中心當日會議及議程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管科
說明: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及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類別及名額等:
(一)諮商心理師1名、學諮中心社工師1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指定地點。
三、報名時間:101年6月21日至101年6月26日(郵戳為憑)。
四、考試時間:本(101)年7月2日。
五、未竟事宜詳如附件。
附件一: 花蓮縣專輔人員第7次簡章.doc
二、實習期間
自101年8月1日起至102年7月30日止。實習以一年為期,每週時數32小時;因故須延長實習時間者,以一個月為限。
說明:本中心提供二十人以下會議室,15人以下團體諮商室以及個別諮商室遊戲室租用事宜
租用費用見附件
有意者請洽本中心
附件一: 輔諮中心場租標準公告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