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輔導分工

一、初級輔導:又稱初級預防(Prevention),學校全體教師負有對學生行為辨識之責任與能力,並結合輔導志工等資源對一般學生及適應困難之學生進行一般輔導,其學生問題,包括:情緒困擾、學業問題、班級人際互動問題等一般性之問題。
二、二級輔導:又稱二級預防(Intervention),由學校訓導處之輔導教師針對學生本身之偏差行為、家庭、兩性交往或多元複雜等問題予以輔導,並適時提供支援與協助。
三、三級輔導:又稱三級預防(Postvention),由縣府教育處輔導中心結合專業之心理師、社工師及精神科醫師及其他社會資源針對嚴重偏差行為、家暴性侵害等特殊個案、校安事件之個案或因生心理因素適應困難之學生進行三級輔導工作針對個案問題進行行為矯治、心理治療及心靈復健等處遇措施。

陳立輝   2011/2/25 上午 10:09:00 公告

高關懷群個案類型

1.中途輟學。
2.嚴重性逃學、離家。
3.家庭變故、家暴、性侵害等兒少保護個案。
4.校安事件個案(校園霸淩、藥物濫用等)。
5.自我傷害個案。
6.偷竊或其他犯罪行為。
7.心理問題個案。
8.或包含前述多重問題行為個案等。

陳立輝   2011/2/25 上午 10:08:38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