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問題回報

如果您在使用中發現系統有任何問題,或者在操作中發現不合理、不方便的地方,請與系統管理人員聯繫,讓我們共同努力讓這個網站變得更好用!
聯絡信箱:jackyc@mleps.hlc.edu.tw
為了能快速解決您的問題,在回報狀況的時候請提供完整訊息,以便處理:
1.您的身份:學校管理者、學校使用者、心理師等,或您的姓名及登入帳號。
2.在哪一個頁面中遇到問題:在選單中的哪一個項目發現問題的?
3.狀況說明:按了哪一個連結之後出現問題,或者在什麼情況下程式會出現錯誤。
4.建議或希望解決的方式。
目前網站仍在持續改善中,如果使用上有任何問題,請大家集思廣益,提供意見,謝謝!

陳立輝   2011/3/28 上午 10:26:58 公告

【轉載】請大家不要用 IE6了

如左圖,許多網站都已宣告希望使用者不要再使用 IE6,並建議 IE6 使用者升級瀏覽器,
原因大概有以下幾點:
1.IE6 是 2001 年的時候發布的,是綁定 Windows XP 的預設瀏覽器,但現在已經是 2010 年了,都過了九年了,這個年邁的 IE6 老早已經不敷使用,目前近年來在網頁上的新語法,包括 CSS2、XHTML,IE6 會有支援上的問題,輕者會網頁顯示不正確或破版、重者網站功能無法運作,所以在現在 2010年來講,不建議再使用 IE6。
2.IE6 的安全性問題也很糟糕,由於 IE6 年代久遠,更新及修補不如新軟體來得迅速且有效率,所以 IE6 很容易變成各種病毒、木馬、駭客的溫床,而且 IE6 已經誕生這麼久了,一些走後門的鑽漏洞技巧,也早就被一些駭客摸透,也就是 IE6 使用者可以說是駭客的大肥羊,只要碰到稍微笨一點,或沒有警覺的使用者,很難保資料安全上不會受到傷害及衝擊。
3.其他大大小小的問題也一堆,包括無法顯示半透明 png 圖檔的效果、不支援中文網址、網頁顯示速度太慢、檔案太大等等,都是 IE6 的「隱疾」,而且難以根治。
綜合以上幾點,IE6 再繼續使用下去,會繼續造成「人類社會」的困擾,( 雖然講得嚴重了點,但事實就是如此 );IE6 已經到了該壽終正寢的時刻了,很多人也有可能仍死抱著 IE6 不放,真的是該跟 IE6 Say Bye 的時候了,提供你其他瀏覽器:
IE8 ( Google 適用版本 ):http://www.google.com/toolbar/ie8
Google瀏覽器:http://www.google.com/chrome
Firefox:http://moztw.org 推薦!
Opera:http://www.opera.com
Safari:http://www.apple.com/tw/safari/download
選擇一個你喜歡的瀏覽器吧!下載後馬上安裝並使用,就馬上送別 IE6 到天堂去吧!
最後,IE6,永別了!
相關網址:http://www.techbang.com.tw/posts/1251

陳立輝   2011/3/7 下午 03:16:22 公告

執行內涵與網站預期目標

一、執行內涵
為落實學校輔導工作之執行,及個案問題不同層次之處遇,依據教育部『三級輔導』的概念,針對不同的學生問題,協助學生及其家庭所面臨之問題,藉由個案問題分級之機制規劃實行不同處遇措施,期以落實學生輔導工作之精神。
二、預期目標:
1.成立學生三級輔導體制,規劃組織及運作。
2.彈性調整學校行政組織,建構教、訓、輔最佳互動模式。
3.落實三級預防輔導工作,推動訓輔議題融入教學。
4.教訓輔資源網絡之建置、整合及運用。
5.建立中輟復學生輔導及有效教學機制。
6.實施行動研究,建構教訓輔分享與專業對談平台。
7.定期檢核教訓輔三合一方案實施成效。

陳立輝   2011/2/25 上午 10:14:11 公告

三級輔導分工

一、初級輔導:又稱初級預防(Prevention),學校全體教師負有對學生行為辨識之責任與能力,並結合輔導志工等資源對一般學生及適應困難之學生進行一般輔導,其學生問題,包括:情緒困擾、學業問題、班級人際互動問題等一般性之問題。
二、二級輔導:又稱二級預防(Intervention),由學校訓導處之輔導教師針對學生本身之偏差行為、家庭、兩性交往或多元複雜等問題予以輔導,並適時提供支援與協助。
三、三級輔導:又稱三級預防(Postvention),由縣府教育處輔導中心結合專業之心理師、社工師及精神科醫師及其他社會資源針對嚴重偏差行為、家暴性侵害等特殊個案、校安事件之個案或因生心理因素適應困難之學生進行三級輔導工作針對個案問題進行行為矯治、心理治療及心靈復健等處遇措施。

陳立輝   2011/2/25 上午 10:09:00 公告

高關懷群個案類型

1.中途輟學。
2.嚴重性逃學、離家。
3.家庭變故、家暴、性侵害等兒少保護個案。
4.校安事件個案(校園霸淩、藥物濫用等)。
5.自我傷害個案。
6.偷竊或其他犯罪行為。
7.心理問題個案。
8.或包含前述多重問題行為個案等。

陳立輝   2011/2/25 上午 10:08:38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