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訂10月4日(三)辦理之「兼任輔導教師督導訓練」因颱風來襲延期辦理。

原訂10月4日(三)辦理之「兼任輔導教師督導訓練」北區場(宜昌國小)、中南區場(萬榮國小)因
颱風來襲,考量研習人
員、工作人員之交通安全,本次活動延期辦理,確認辦理的時間及報名方式後另行公布。

陳淑芬   2023/10/3 下午 12:34:45 公告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 專輔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

■甄選類別、名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心理師共1名。
(二)工作時間:自契約簽訂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富北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及鄰近國中小學生。
■報名時間:公告日至112年10月02日止。
■報名內容及方式:詳如簡章
■考試時間: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詳細資訊請於112年10月11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及花蓮縣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查詢。
■甄試方式與程序:詳如簡章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pdf

陳淑芬   2023/9/15 下午 03:18:27 公告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6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 專輔人員(社工師)甄選

■甄選類別、名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社工師共3名。
(二)工作時間:自契約簽訂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及鄰近國中小學生。
■報名時間:公告日至112年10月02日止。
■報名內容及方式:詳如簡章。
■考試時間: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詳細資訊請於112年10月11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及花蓮縣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查詢。
■甄試方式與程序:詳如簡章。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6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6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pdf

陳淑芬   2023/9/15 下午 03:17:25 公告

【甄選公告】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結果公告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業於本(112)年9月1日下午辦理完竣。
三、甄選結果:無人錄取,從缺。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教育處學管科承辦人(曾啟銘 TEL:03-8462860#230)。

陳淑芬   2023/9/14 上午 09:06:38 公告

公告本中心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

本中心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
諮詢時間:早上9點至12點;下午1點半至4點半。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北區辦公室電話:03-8532774;03-8532370。
中南區辦公室電話:03-8702201。
偏遠地區駐點專輔人員電話請參閱附件。
諮詢電話請直撥分機(依附件值勤分機號碼)。

附件一: 112學度第1學期花蓮縣輔導諮商中心電話諮詢表1120907.doc

陳淑芬   2023/9/11 上午 07:35:23 公告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考生應考時程表及注意

1.時間:112年9月1日星期五下午。
2.地點: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位於宜昌國小)。
3.請報名人員詳閱附件,依表列時間報到。
4.若甄選時間因故異動,會公告及電話通知。

附件一: 考生應考時程表及注意事項1120901.docx

陳淑芬   2023/8/30 上午 10:02:54 公告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10條。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四)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二、基本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規定情事者。
三、甄選類別、名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心理師共1名。
(二)工作時間:自契約簽訂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富北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及鄰近國中小學生。
(四)工作內容與標準:
1.個別心理諮商、心理衡鑑及諮商評估:提供學校轉介三級之學生個別心理諮商,平均每週進行約12至15人次之學生
諮商工作。
2.教師及家長諮詢:提供接受心理諮商學生之教師及家長一個月一至二次之諮詢服務,以及提供學區內國中小教師及
家長專業諮詢以及後續學生處遇計畫之建議。
3.駐區內學生個案會議之參與、輔導教師專業培訓:駐區內學生開案及結案之評估,並參與個案會議;支援輔導教師
專業培訓。專任專業輔導人員,應積極參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學校院或推展社政輔導之機構、團體辦理之業務
相關在職進修課程每年至少十八小時;每年每人應至少接受十八小時之團督;必要時另行自聘個別督導。
4.危機介入之督導及諮詢:協助指導學校二級輔導教師進行校內危機介入之督導以及提供專業諮詢;接受縣(市)政府
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其它由縣(市)政府指派與學生輔導諮商相關之工作。
5.協助學校辦理偏遠地區學校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相關事務。
(五)待遇:符合職務資格條件者,學士學位自6等312薪點(42,120元)起敘;具碩士以上學位自6等328薪點(44,280
元)起敘。
四、應徵資格: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並領有國內心理師證照。
(二)具兒童青少年諮商相關經驗尤佳。
五、報名時間:公告日至112年8月25日止。
六、報名內容及方式:
(一)備齊送審資料:以下資料等影本各6份依序裝訂成冊(證件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補件)。
1.繳交報名表,於填妥資料後並應簽名或加蓋私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經歷證件、心理師證照影本(專職工作年資請附證明)。
4.與兒童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訓練及經驗證明。
5.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6.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請附相關證明(無此項者免附)。
7.限時掛號信封一份(限用標準信封並加貼郵資35元),請詳細書寫考試結果通知單受信人之姓名、地址。
8.准考證報名當天發給。考試編號以電話另行通知,考試時程請於112年8月30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
告查詢,112年8月30日中午12時前未獲電話通知者請電洽花蓮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聯絡電話:(03)8532774、
8532370。若無接獲電話通知且又未電洽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者,視同放棄應考資格。
9.繳交上述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截止日為112年8月25日(以當天送達為準),請備齊以上資料逕寄花蓮縣學生輔導諮
商中心(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並於信封註明「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報名」。聯
絡電話:(03)8532774、8532370。
七、考試時間:112年9月1日(星期五),詳細資訊請於112年8月30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及花蓮縣學
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查詢。
八、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甄試方式:
1.口試(20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25分鐘)
(二)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於112年8月30日將甄試時間及地點公告於本府教育處首頁—處務公告
(http://www.hlc.edu.tw)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請各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九、錄取名額:
心理師正取1名,備取1名。應徵人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候補期間3個
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經甄選錄取人員由本府核准始行生效。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富北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pdf

陳淑芬   2023/8/9 下午 04:22:38 公告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5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 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甄選公告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10條。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四)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二、基本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規定情事者。
三、甄選類別、名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社工師共3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及鄰近國中小學生。
(四)工作內容:
1.駐區內經由學校轉介學生家庭符合輔諮中心社工服務開案標準之家庭進行初談、家庭訪視、初步評估、危機介入協
助、家庭處遇、資源連結與轉介。平均每月提供轉介諮商學生總數之二分之一的個案量為原則。
2.協助處理學生家庭失功能問題及親職教育:提供個案家長親職教育知能、提升家庭功能。
3.危機介入:參與及協助學校危機介入之家庭聯結、資源聯繫等。
4.駐區內相關個案研討之參與:接受縣(市)政府之監督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其他由縣(市)政府指派
與學生輔導諮商相關之工作。積極參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學院校或推展社政輔導之機構、團體辦理之業務相
關在職進修課程,每年至少十八小時;每年每人應接受十八小時之團督。中心規劃以外講座研習需事先報備核准,一
個月以不超過4小時為原則。需協助學校辦理偏遠地區學校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相關事務。
(五)待遇: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四、應徵資格:(具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並領有國內社工師證照。
(二)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資格者。
五、報名時間:公告日至112年08月23日止。
六、報內容及方式:
(一)備齊送審資料:以下資料等影本各6份依序裝訂成冊(證件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補件)。
1.繳交報名表,於填妥資料後應簽名或加蓋私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經歷證件、社工師證照影本(專職工作年資請附證明)。
4.與兒童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訓練及經驗證明。
5.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6.推行區域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內容計畫書。
7.限時掛號信封一份(限用標準信封並加貼郵資35元),請詳細書寫考試結果通知單受信人之姓名、地址。
8.准考證報名當天發給。考試編號以電話另行通知,考試時程請於112年08月30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
告查詢,112年08月30日中午12時前未獲電話通知者請電洽花蓮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聯絡電話:(03)8532774、
8532370。若無接獲電話通知且又未電洽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者,視同放棄應考資格。
9.繳交上述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截止日為112年08月23日(以當天送達為準),請備齊以上資料逕寄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
中心(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並於信封註明「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報名」。聯絡電話:
(03)8532774、8532370。
七、考試時間:112年09月06日(星期三),詳細資訊請於112年08月30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及花蓮
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查詢。
八、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甄試方式:
1.家長晤談演練(50%):
以兒童青少年可能發生的問題,對家長進行15分鐘諮詢模擬晤談與10分鐘晤談後的討論,共計25分鐘。
2.推行區域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內容計畫及口試(50%):
以學校社會工作專業知能與實務、資源整合能力為內容,共計20分鐘。
(二)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於112年08月30日(星期三)將甄試時間及地點公告於本府教育處首頁—處務公告
(http://www.hlc.edu.tw)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請各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九、錄取名額:社工師3人,備取2人。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人員甄試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
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十、經甄選錄取人員由本府核准始行生效。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5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5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pdf

陳淑芬   2023/7/21 上午 08:46:56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