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2學年度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應考時程及注意事項
1.考試時間:112年2月9日(四)。
2.考試地點: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位於宜昌國小)。。
3.請報名人員詳閱附件,依表列時間報到,並請確實遵守相關規定。
1.考試時間:112年2月9日(四)。
2.考試地點: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位於宜昌國小)。。
3.請報名人員詳閱附件,依表列時間報到,並請確實遵守相關規定。
1.考試時間:112年2月9日(四)。
2.考試地點: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位於宜昌國小)。
3.請報名人員詳閱附件,依表列時間報到,並請確實遵守相關規定。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10條。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四)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
二、基本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規定情事者。
三、甄選類別、名額、工作時間、工作內容及待遇:
(一)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社工師共3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及鄰近國中小學生。
(四)工作內容:
1.駐區內經由學校轉介學生家庭符合輔諮中心社工服務開案標準之家庭進行初談、家庭訪視、初步評估、危機介入協助、家庭處
遇、資源連結與轉介。平均每月提供轉介諮商學生總數之二分之一的個案量為原則。
2.協助處理學生家庭失功能問題及親職教育:提供個案家長親職教育知能、提升家庭功能。
3.危機介入:參與及協助學校危機介入之家庭聯結、資源聯繫等。
4.駐區內相關個案研討之參與:接受縣(市)政府之監督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其他由縣(市)政府指派與學生輔導
諮商相關之工作。積極參與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學院校或推展社政輔導之機構、團體辦理之業務相關在職進修課程,每年
至少十八小時;每年每人應接受十八小時之團督。中心規劃以外講座研習需事先報備核准,一個月以不超過4小時為原則。需協
助學校辦理偏遠地區學校發展條例第十三條相關事務。
(五)待遇: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四、應徵資格:(具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並領有國內社工師證照。
(二)具兒童青少年服務相關經驗尤佳。
五、報名時間:公告日至112年02月10日止。
六、報名內容及方式:
(一)備齊送審資料:以下資料等影本各6份依序裝訂成冊(證件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受理補件)。
1.繳交報名表,於填妥資料後應簽名或加蓋私章。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影印於同一面,並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經歷證件、社工師證照影本(專職工作年資請附證明)。
4.與兒童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訓練及經驗證明。
5.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6.推行區域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內容計畫書。
7.限時掛號信封一份(限用標準信封並加貼郵資35元),請詳細書寫考試結果通知單受信人之姓名、地址。
8.准考證報名當天發給。考試編號以電話另行通知,考試時程請於112年02月17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查詢,
112年02月20日中午12時前未獲電話通知者請電洽花蓮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聯絡電話:(03)8532774、8532370。若無接
獲電話通知且又未電洽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者,視同放棄應考資格。
9.繳交上述證件之影本,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二)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截止日為112年02月10日(以當天送達為準),請備齊以上資料逕寄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花蓮
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並於信封註明「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報名」。聯絡電話:(03)8532774、
8532370。
七、考試時間:112年02月24日(星期五),詳細資訊請於112年02月17日逕上本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處務公告及花蓮縣學生輔
導諮商中心網站查詢。
八、甄試方式與程序:
(一)甄試方式:
1.家長晤談演練(50%):
以兒童青少年可能發生的問題,對家長進行15分鐘諮詢模擬晤談與10分鐘晤談後的討論,共計25分鐘。
2.推行區域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內容計畫及口試(50%):
以學校社會工作專業知能與實務、資源整合能力為內容,共計20分鐘。
(二)甄試時間及地點:報名截止後,於112年02月17日(星期五)將甄試時間及地點公告於本府教育處首頁—處務公告
(http://www.hlc.edu.tw)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請各報名人員自行上網查閱。
九、錄取名額:社工師3人,備取2人。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人員甄試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備
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十、經甄選錄取人員由本府核准始行生效。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112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pdf
一、實習對象
修畢諮商心理學程相關課程符合碩二兼職實習資格,達錄取標準北區2名、南區1名。
二、實習期間
自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
三、實習項目
兼職實習之實習項目如下:
(一)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每週一至三名。
(二)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每學年一個團體。
(三)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的施測與解釋)。
(四)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
(五)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行政工作:含團督及例行會議、本身個案學校之個案研討、中心主辦之研習或工作坊相關
業務之協助。
四、實習地點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中南區辦公室(設於光復國小);學生諮商以到校服務為原則,範圍分別為
北區(含和平鄉、新城鄉、秀林鄉、花蓮市、豐濱鄉、吉安鄉及壽豐鄉等區)、南區(含卓溪鄉、玉里鎮、富里鄉)。
五、督導與考核
(一)團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所規劃的團體督導及各項訓練或研習。
(二)個別諮商實務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提供每週1小時的個別諮商臨床實務督導。
(三)考核內容包括個案報告、心理評量與衡鑑報告、實習紀錄、實習心得報告等。兼職實習及格者之實習證明書應由
實習機構及授課系所共同認可。
六、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應填妥報名表(如附件),檢附相關文件向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二)申請所需相關文件
1.研究生歷年成績表
2.履歷表
3.自傳
4.實習計畫書
5.就讀學校實習辦法(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
6.其他有助於甄選之相關資料
(三)請將上述文件備妥,於信封上註明兼職實習申請,於112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親送或委託送至本中心,
若採掛號郵寄以112年1月13日(星期五)當天送達為準。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
中心。連絡電話:03-8532774。
(四)甄選時程公告時間:112年2月3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
(counseling.hlc.edu.tw)。
七、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甄選日期及地點:112年2月9日(星期四)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位於宜昌國小)辦理。
(二)甄選結果公告時間:112年2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
(三)甄選辦法:以面試方式為主(面試包含口試和演練兩部分)。
1.口試時間15分鐘,占總分數40%
2.演練包含二部分
(1)兒童諮商實務:演練15分鐘,個案概念化10分鐘,共25分鐘,占總分數30%。
(2)青少年諮商實務:演練15分鐘,個案概念化10分鐘,共25分鐘,占總分數30%。
(四)總成績低於80分則不錄取。
附件一: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2學年度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2學年度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簡章.pdf
一、實習對象
修畢諮商心理學相關課程及兼職實習,符合碩三全職實習資格者,達錄取標準2名(北區)。
二、實習期間
自112年7月1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實習以一年為期。
三、實習項目
全職實習之必要實習項目如下:
(一)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二)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三)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的施測與解釋)。
(四)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
(五)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行政工作,含例行會議、參與中心或學校之個案研討、諮商專線諮詢電話服務、及其他諮
商輔導相關業務。
全職實習生從事前項第一、二、三款之實習時數,一年至少360小時以上;此360小時不含記錄時間。
四、實習地點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實習;學生諮商以到校服務為原則,範圍為以北區為主(含和平鄉、新城鄉、
秀林鄉、花蓮市、豐濱鄉、吉安鄉及壽豐鄉等區)。
五、督導與考核
(一)團體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每週平均至少2小時的團體督導或研習,內容限於本中心辦理之團體實務督導、在職訓練
課程、專案會議、個案研討、研習或經本中心核可的外部諮商專業課程與活動。
(二)個別諮商實務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提供每週1小時的個別諮商臨床實務督導。
(三)考核內容包括個案報告、心理評量與衡鑑報告、實習紀錄、實習心得報告等。全職實習及格者之實習證明書應由
實習機構及授課系所共同認可。
六、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應填妥報名表(如附件),檢附相關文件向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二)申請所需相關文件
1.研究生歷年成績表
2.履歷表
3.自傳
4.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
5.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6.其他有助於甄選之相關資料
(三)請將上述文件備妥,於信封上註明全職實習申請,於112年1月13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親送或委託送至本中
心,若採掛號郵寄以112年1月13日(星期五)當天送達為準。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輔導
諮商中心。連絡電話:03-8532774
(四)甄選時程公告時間:112月2月3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
(counseling.hlc.edu.tw)公告。
七、甄選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甄選日期及地點:112年2月9日(星期四)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辦理。
(二)甄選結果公告時間:112年2月17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三)甄選辦法:以面試方式為主(面試包含口試和演練兩部分)。
1.口試時間20分鐘,占總分數40%
2.演練包含二部分
(1)兒童諮商實務:演練15分鐘,個案概念化10分鐘,共25分鐘,占總分數30%。
(2)青少年諮商實務:演練15分鐘,個案概念化10分鐘,共25分鐘,占總分數30%。
(四)總成績低於80分則不錄取。
附件一: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2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2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簡章.pdf
親愛的夥伴,您好:
感謝您這段時間對學生的付出以及與本中心的合作,為了讓本中心的服務更臻完善,請您提供寶貴
的意見,作為我們日後改進業務之參考,感謝您的協助,並祝您生活、工作順心,謝謝!111.12.05
111年12月23日以前需填寫的對象:
(一)個案學校行政人員、導師及家長
111學年度第1學期接受服務的個案學校行政人員、導師與家長。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系統合作學校行政人員、導師、家長回饋表填寫網址(社工師):
2022系統合作回饋表(行政人員、導師、家長)縮址https://forms.gle/cwZQBFnX9kpbinW7A
亦可用智慧型手機掃描QRcode填寫。(左上方QRcode條碼)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03-8532774)
(二)個案學生
111學年度第1學期接受服務的個案,請學校個管人員協助至下載區下載回饋表,請學生填寫後,在
111年12月23日前,將紙本回饋表交給專輔人員。謝謝合作!
相關網址:https://forms.gle/cwZQBFnX9kpbinW7A
附件一: 01社工師國小學生新版.docx
附件二: 02社工師國中學生新版.docx
親愛的夥伴,您好:
感謝您這段時間對學生的付出以及與本中心的合作,為了讓本中心的服務更臻完善,請您提供寶貴
的意見,作為我們日後改進業務之參考,感謝您的協助,並祝您生活、工作順心,謝謝!111.12.05
111年12月23日以前需填寫的對象:
(一)個案學校行政人員與導師
111學年度第1學期接受服務的個案學校行政人員與導師。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系統合作學校行政人員與導師回饋表填寫網址(心理師):
2022系統合作回饋表(行政人員、導師)縮址https://forms.gle/bisvqW2AG1zN43qWA
亦可用智慧型手機掃描QRcode填寫。(左上方QRcode條碼)若有任何問題請洽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03-8532774)
(二)個案學生
111學年度第1學期接受服務的個案,請學校個管人員協助至下載區下載回饋表,請學生填寫後,在111年
12月23日前,將紙本回饋表交給專輔人員。謝謝合作!
相關網址:https://forms.gle/bisvqW2AG1zN43qWA
附件一: 03心理師回饋表-國小學生新版.docx
附件二: 04心理師回饋表-國中學生新版.docx
因應0918地震危機安心服務參考表單,歡迎各校下載運用。
附件一: 06給家長的一封信範例二(111年修改版).doc
附件二: 07地震災害安心減壓班級輔導方案(高年級版)(111年修改版).doc
附件三: 08地震災害安心減壓班級輔導方案(低年級版)(111年修改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