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北區全職實習心理師考試時程表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北區全職實習心理師考試時程表,日期:105年3月19日星期
六,詳細時程及注意事項請詳閱附件。

附件一: 105.3.19北區全職實習甄選時程表.doc

林芳瑜   2016/3/16 上午 08:35:28 公告

【公告】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4學年度第2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

【公告】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4學年度第2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
一、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三、說明:有關開案評估及轉介單填寫事宜,請與中心陳淑芬督導聯繫8532774分機108。
附件檔案:104學年度第二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doc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附件一: 輔諮中心104學年度第二學期電話諮詢時間表105.2.22定稿.doc

林芳瑜   2016/2/23 下午 04:03:07 公告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兼職實習心理師甄選公告

一、實習對象
修畢諮商心理學程相關課程符合碩二兼職實習資格者,北區2名、中區1名,共3名。
二、實習期間
自105年8月1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
實習項目
兼職實習之實習項目如下:
(一)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每週至少三至四名。
(二)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每學期一個團體。
(三)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的施測與解釋)。
(四)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
(五)學生諮商輔導中心專業行政工作:含每週五的團督及例行會議、本身個案學校之個案
研討、每週半天諮商專線諮詢電話服務、及其他中心主辦之研習或工作坊相關業務之協助。
三、實習地點
(一)北區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實習;學生諮商以到校服務為原
則。
(二)中區於光復國小實習;學生諮商以到校服務為原則。
四、督導與考核
(一)團體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所規劃的團體督導及各項訓練或研習。
(二)個別諮商實務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提供每週1小時的個別諮商臨床實務督導。
(三)考核內容包括個案報告、心理評量與衡鑑報告、實習記錄、實習心得報告等。兼職實
習及格者之實習證明書應由實習機構及授課系所共同認可。
五、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應備妥相關文件向學生諮商輔導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二)應徵所需相關文件
1.研究所學分成績單
2.履歷表
3.自傳
4.實習計畫書
5.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6..其他有助於遴選之相關資料
(三)請將上述文件備妥,於信封上註明兼職實習申請,並註明北區或中區,於105年4月15
日下午5點前親送或委託送至本中心,若採掛號郵寄以4月15日郵戳為憑。
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連絡電話:03-8532774。
(四)甄選時程公告時間:105年4月21日下午5點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
(counseling.hlc.edu.tw)。
六、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甄選時間:4月23日星期六。
(二)甄選地點:花蓮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位於宜昌國小)
(三)結果公告時間:4月25日下午5點於中心網站。
(四)甄試方式:口試(40%)、實務演練(60%)含1.青少年諮商實務25分鐘2.兒童諮商實務25
分鐘
(五)成績低於80分則不錄取。

林芳瑜   2016/2/22 下午 01:57:22 公告

【甄選公告】花蓮縣政府105年度第1次北二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結果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辦法辦理。
二、旨揭甄選業於本(105)年2月3日上午辦理完竣。
三、甄選結果:符合錄取標準者計2人,正取1名:張怡祺,備取1名:林逸軒。
四、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林芳瑜   2016/2/17 下午 02:28:04 公告

《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教育處105年北二區第1次專任專業人員(心理師)考試時程表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考生注意事項(如附件):
1.請於考前二十分鐘到會場等候室,在等候室中考生請勿交談。
2.實務考題於考前十分鐘抽題目及準備。
3.實務考題請交給實務會場之服務人員,試題請勿攜出會場,或與其他應試人員討論。
4.報到時間超過十分鐘仍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
5.考試時間鈴聲控制,口試考試時間為二十分鐘,結束前三分鐘(17分鐘)一短鈴、時間到時
(20分鐘)二短鈴;實務考試時間二十五分鐘,演練十五分鐘演練結束前三分鐘(12分鐘)一短
鈴,時間到(15分鐘)二短鈴;實務理論與技巧討論十分鐘,時間結束時(25分)三短鈴。
6.實務演練部分:考生一進場待試場人員確認身分後,交回實務考題,即開始進行實務考試。
7.青少年演練若需要圖晝紙及黏土等媒材請於報到時告知。
附件檔案:105年北二區第1次考試時程表105.2.1.doc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相關網址:http://public.hlc.edu.tw/index.asp

附件一: 105年北二區第1次考試時程表105.2.1.doc

林芳瑜   2016/2/1 上午 10:46:34 公告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05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公告

一、實習對象
修畢諮商心理學相關課程及兼職實習,符合碩三全職實習資格者,北區1名、南區1
名,共2名。
二、實習期間
自105年7月1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實習以一年為期。
三、實習地點
(一)北區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實習;學生諮商以到校服務為原
則。
(二)南區於玉里國中實習;學生諮商以到校服務為原則。
四、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應填妥申請表(如附件),檢附相關文件向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經
甄選核定後以書面告知申請人。
(二)應徵所需相關文件
1.研究所學分成績單
2.履歷表
3.自傳
4.實習計畫書
5.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6.其他有助於遴選之相關資料
(三)請將上述文件備妥,於信封上註明全職實習申請,並註明北區或南區,於3月11日下
午5點前親送或委託送至本中心,若採掛號郵寄以3月11日郵戳為憑。
地址:973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諮商輔導中心。連絡電話:03-8532774
五、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甄選日期及地點:北區3月19日星期六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
小);南區4月9日星期六於玉里國中(確定時間另行通知)。
(二)結果公告時間:北區3月21日、南區4月11日下午5點於本中心網站。(三)
(三)甄選辦法:詳閱附件。

附件一: 105全職實習心理師實習公告105.1.27doc.doc

林芳瑜   2016/1/27 下午 08:49:02 公告

【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105年度第1次北二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
業輔導人員辦法及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
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心理師1名。
(二)工作時間:自報到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縣花蓮市、豐濱鄉。
(四)報名時間:105年1月18日至105年1月26日。
(五)考試時間:本(105)年2月3日。
(六)甄試方式:1.口試(20分鐘)2.青少年諮商實務(25分鐘)3.兒童遊戲治療(25分
鐘)
(七)錄取名額:心理師1名,備取2名。(以分數較高者錄取)應徵人員甄試總成績未達75分
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105年度第1次北二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檔案:105年北二區第1次簡章0108.doc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

附件一: 105北二區一招簡章.doc

林芳瑜   2016/1/11 下午 02:46:52 公告

【公告】因應學校個管人員無法登入「三級處遇轉介系統」期間 臨時轉介流程

【公告】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因應學校個管人員無法登入「三級處遇轉介系統」期間
臨時轉介流程(104.9.13起至系統恢復時)
請下載附件說明。
請學校先確認校內確實完全無法登入,無法確認時,可先以電話聯繫中心人員。

附件一: 附件三花蓮輔諮中心三級轉介系統無法使用時臨時轉介方式.doc

林芳瑜   2015/9/14 上午 10:38:06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