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花蓮縣政府104年度第3次北二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一、依據國民教育法第10條、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
導人員辦法及教育部補助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
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心理師1名。
(二)工作時間:自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縣花蓮市、豐濱鄉。
(四)報名時間:104年3月25日至104年4月2日。
(五)考試時間:本(104)年4月18日。
(六)甄試方式:1.口試(20分鐘)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3.兒童遊戲治療(25分
鐘)
(七)錄取名額:心理師1名,備取2名。(以分數較高者錄取)應徵人員甄試總成績未達75分
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應徵資格:(兼具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並領有國內心理師證照。
(二)國內公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以上,並具有國內心理師考照資格者。
(三)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四、檢附104年度第3次北二區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檔案:花蓮縣專輔人員104年北二區第3次簡章.doc
承辦人:羅珮甄TEL:03-8462860#227傳真:03-8462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