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心理師2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國中小學生。
(四)報名時間:110年7月26日至110年8月6日(通訊報名),地址:97342花蓮縣吉安鄉
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收。連絡電話:03-8532774。
(五)考試日期:110年8月26日(星期四)上午,考試地點在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花蓮縣
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
(六)甄試方式:
1.口試(20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25分鐘)
(七)錄取名額:心理師正取2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
人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
理師)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