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社工師4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及富里國中),服務該校學區
內國中小學生。
(四)報名時間:110年2月22日至110年2月26日(通訊報名),地址:97342花蓮縣吉安鄉
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收。連絡電話:03-8532774。
(五)考試日期:110年3月5日(星期五),考試地點在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花蓮縣吉安
鄉宜昌一街45號)
(六)甄試方式:
1.家長晤談演練(50%)(25分鐘)
2.推行區域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內容計畫及口試(50%)(20分鐘)
(七)錄取名額:社工師正取4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
人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及富里
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2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pdf

劉千瑜   2021/2/9 上午 11:54:37 公告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 甄選結果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
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無人報名。

劉千瑜   2021/2/9 上午 11:52:59 公告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 考生應考時程表及注意事項

1.時間:110年2月3日星期三
2.地點: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位於花蓮縣吉安鄉宜昌國小)
3.請報名人員詳閱附件,攜帶身分證件,依表列時間報到。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光復國中、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考生注意事項.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光復國中、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考生注意事項.pdf

劉千瑜   2021/2/2 上午 09:06:45 公告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社工師4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及富里國中),服務該校學區
內國中小學生。
(四)報名時間:110年1月27日至110年2月1日(通訊報名),地址:97342花蓮縣吉安鄉
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收。連絡電話:03-8532774。
(五)考試日期:110年2月3日(星期三),考試地點在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花蓮縣吉安
鄉宜昌一街45號)
(六)甄試方式:
1.家長晤談演練(50%)(25分鐘)
2.推行區域學校社會工作服務內容計畫及口試(50%)(20分鐘)
(七)錄取名額:社工師正取4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
人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及富里
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萬榮國中、三民國中、玉東國中及富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甄選簡章.pdf

劉千瑜   2021/1/26 上午 08:39:22 公告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光復國中、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

主辦單位: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學務管理科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置專業輔導人員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次甄選作業擬由本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統籌辦理:
(一)甄選類別及名額:偏遠地區學校心理師3名。
(二)工作時間:由契約簽定之日起。
(三)工作地點:本府所屬學校(光復國中、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服務該校學區內國中小學
生。
(四)報名時間:110年1月27日至110年2月1日(通訊報名),地址:97342花蓮縣吉安鄉
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收。連絡電話:03-8532774。
(五)考試日期:110年2月3日(星期三)上午,考試地點在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花蓮縣
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
(六)甄試方式:
1.口試(20分鐘)
2.青少年口語諮商(25分鐘)
3.兒童遊戲治療(25分鐘)
(七)錄取名額:心理師正取3名,備取2名。錄取人員依成績高低填寫志願序後分發。應徵

員總成績未達75分者,不予錄取。備取人員依序列冊三個月內候用。
三、檢附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光復國中、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
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供參。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光復國中、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110年度第1次公告偏遠地區學校(光復國中、瑞穗國中及東里國中)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甄選簡章.pdf

劉千瑜   2021/1/26 上午 08:33:58 公告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0學年度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

一、實習對象
修畢諮商心理學程相關課程符合碩二兼職實習資格,達錄取標準2-3名(北區1-2名;南區1
名)。
二、實習期間
自110年8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
三、實習項目
兼職實習之實習項目如下:
(一)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每週至少二至三名。
(二)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每學年一個團體。
(三)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的施測與解釋)。
(四)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
(五)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行政工作:含團督及例行會議、本身個案學校之個案研討、中心主
辦之研習或工作坊相關業務之協助。
四、實習地點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或分中心(設於光復國小)實習,由中心指派;學生
諮商以到校服務為原則。
五、督導與考核
(一)團體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所規劃的團體督導及各項訓練或研習。
(二)個別諮商實務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提供每週1小時的個別諮商臨床實務督導。
(三)考核內容包括個案報告、心理評量與衡鑑報告、實習紀錄、實習心得報告等。兼職實習及
格者之實習證明書應由實習機構及授課系所共同認可。
六、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應填妥報名表(如附件),檢附相關文件向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出書面申
請。
(二)申請所需相關文件
1.研究生歷年成績表
2.履歷表
3.自傳
4.實習計畫書
5.就讀學校實習辦法(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
6.其他有助於甄選之相關資料
(三)請將上述文件備妥,於信封上註明兼職實習申請,於110年3月5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親
送或委託送至本中心,若採掛號郵寄以110年3月5日(星期五)當天送達為準。地址:973花蓮
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連絡電話:03-8532774。
(四)甄選時程公告時間:110年3月12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
(counseling.hlc.edu.tw)。
七、甄選方式及時間地點
(一)甄選日期及地點:110年3月19日(星期五)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位於宜昌國小)辦
理。
(二)甄選結果公告時間:110年3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公告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網站。
(三)甄選辦法:以面試方式為主(面試包含口試和演練兩部分)。
1.口試時間15分鐘,占總分數40%
2.演練包含二部分
(1)兒童諮商實務:演練15分鐘,個案概念化10分鐘,占總分數30%
(2)青少年諮商實務:演練15分鐘,個案概念化10分鐘,占總分數30%
(四)總成績低於80分則不錄取。

附件一: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0學年度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0學年度兼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簡章.pdf

劉千瑜   2021/1/22 下午 04:30:24 公告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0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

一、實習對象
修畢諮商心理學相關課程及兼職實習,符合碩三全職實習資格者,達錄取標準2-3名(北區1-2
名;南區1名)。
二、實習期間
自110年7月1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實習以一年為期。
三、實習項目
全職實習之必要實習項目如下:
(一)個別諮商與心理治療。
(二)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三)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的施測與解釋)。
(四)心理諮詢、心理衛生教育與預防推廣工作。
(五)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行政工作,含例行會議、參與中心或學校之個案研討、諮商專線諮
詢電話服務、及其他諮商輔導相關業務。
全職實習生從事前項第一、二、三款之實習時數,一年至少360小時以上;此360小時不含記
錄時間。
四、實習地點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或分中心(設於光復國小)實習,由中心指派;學
生諮商以到校服務為原則。
五、督導與考核
(一)團體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每週平均至少2小時的團體督導或研習,內容限於本中心辦理之
團體實務督導、在職訓練課程、專案會議、個案研討、研習或經本中心核可的外部諮商專業課
程與活動。
(二)個別諮商實務督導:應接受本中心提供每週1小時的個別諮商臨床實務督導。
(三)考核內容包括個案報告、心理評量與衡鑑報告、實習紀錄、實習心得報告等。全職實習及
格者之實習證明書應由實習機構及授課系所共同認可。
六、申請方式
(一)申請人應填妥報名表(如附件),檢附相關文件向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
(二)申請所需相關文件
1.研究生歷年成績表
2.履歷表
3.自傳
4.實習計畫書(含實習目標、實習內容、對機構期待等)
5.就讀學校實習辦法
6.其他有助於甄選之相關資料
(三)請將上述文件備妥,於信封上註明全職實習申請,於110年2月19日(星期五)下午5點前
親送或委託送至本中心,若採掛號郵寄以110年2月19日(星期五)當天送達為準。地址:973
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5號,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連絡電話:03-8532774
(四)甄選時程公告時間:110年2月24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站
(counseling.hlc.edu.tw)公告。
七、甄選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甄選日期及地點:110年2月26日(星期五)於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設於宜昌國小)辦
理。
(二)甄選結果公告時間:110年3月3日(星期三)下午5點前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三)甄選辦法:以面試方式為主(面試包含口試和演練兩部分)。
1.口試時間20分鐘,占總分數40%
2.演練包含二部分
(1)兒童諮商實務:演練15分鐘,個案概念化10分鐘,占總分數30%
(2)青少年諮商實務:演練15分鐘,個案概念化10分鐘,占總分數30%
(四)總成績低於80分則不錄取。

附件一: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0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簡章.docx
附件二: 花蓮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110學年度全職實習諮商心理師甄選簡章.pdf

劉千瑜   2021/1/22 下午 04:23:34 公告

【公告】花蓮縣政府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相關表件下載

花蓮縣政府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以提供縣內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及高中中離生相關
就學輔導、職涯試探或技能培訓等機會為主要服務,相關表件請自行下載運用。
1.服務申請表
2.服務申請處理流程圖

附件一: 花蓮縣政府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服務申請表.docx
附件二: 花蓮縣政府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服務申請表.pdf
附件三: 花蓮縣政府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服務申請處理流程圖20201209.pdf

劉千瑜   2021/1/12 下午 04:51:36 公告